为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,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守信激励、失信惩戒机制,根据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》(水建管〔2015〕377号)规定和《水利部关于开展2015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公告》(2015年第60号)要求,水利部统一组织了2015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。我会受部委托承担施工、监理、招标代理、质量检测单位信用评价相关具体工作。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经我会和相关流域管理机构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客观初评,信用评价专家委员会审查、评审委员会审定,现将1082家单位的初评结果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满前,以书面形式向我会提出异议,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邮寄材料时间以邮戳为准)。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须签署真实姓名,并留下联系电话。
公示时间:2016年2月1日至7日
受理部门:中国水利工程协会
联 系 人:宋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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